各科技创新企业:
按照《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》要求,现对入驻天府创新中心、天府菁蓉大厦和天府英才中心载体企业,扎实稳妥做好节后返岗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,望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。
一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
各企业要切实站在维护大局的高度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,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积极组织和动员全员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。
(一)严密组织摸排登记。企业节后返岗工作须按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和规定执行,不得提前返岗。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(供水、供气、供电、通讯等行业)、疫情防控必需(医疗器械、药品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)、群众生活必需(超市卖场、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)除外。复工前,各企业要提前摸查回蓉返岗人员情况,原则上要求员工返岗前提供所在地区出具的健康证明。对无法出具的,应要求员工如实填报《企业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》(详见附件),并告知失信报告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。要加强本单位人员疫情防控信息掌握,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报复工人员疫情防控信息,重点摸排现居湖北等地区、14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、14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、14天内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等四类重点人群,及时将重点人群摸排情况及时报送至返岗工人居住地所在社区,同时报送至科创中心。
(二)强化人员分类管理。根据返岗人员的情况分别实施管理。一是现居湖北等地区人员,建议暂不返工。二是14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,建议自行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,进行集中隔离;如已返蓉,应及时向企业报告,并联系疾控机构进行集中隔离,隔离期满无异常后可返工。三是14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、14天内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人员,应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和企业报告,自返蓉或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后,居家医学观察14天,无异常可返工。四是其余人员可正常返工。
(三)加强现场技防管理。根据疾控工作相关要求,各企业要加强上岗员工防疫工作,建立对每名员工的体温晨检和个人健康报告制度,制订防控知识宣传方案;积极储备防疫物资,制订对重点人员的留观方案和办公区内环境卫生和消毒方案;如遇体温不正常者应及时联系楼内物业,积极配合安排隔离;建立内部防控规章制度,包括对组织会议和公务活动相关防疫措施,加强门禁系统管理;工作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上岗,配备洗护用品、加强垃圾分类管理等工作;做好员工集体宿舍和集中办公区通风和消毒防疫,加强废弃口罩统一回收管理。
(四)依法保障员工权益。各企业应当依据国家和省、市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、疑似病人、密切接触者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支付其一定工作报酬,其工资或生活费发放标准按照市人社局成人社办发〔2020〕7号文件执行。
二、企业服务相关工作措施
一是按照疫情防控属地化原则,科创中心将与属地街道(华阳、兴隆街道)、行业协会、产业联盟等互动协同,发挥行业组织协作服务职能,认真开展日常检查工作,对重点企业、服务对象组织行业引导和精细服务,分类分级共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,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开工前的管理和营业期间的防控管理。二是通过“创业天府”微信公众号和相关媒体开展形势政策宣传,公开透明相关信息,及时传递防疫专业知识、有关权威科普、防控图解以及疫情防控动态,做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和疫情防控科普知识的传播。三是对无法返工人员较多的企业,视情协同人力资源机构组织临时用工和人才招聘,协助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,满足企业经营需求。
各企业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复工前组织员工如实填报《企业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》;严格落实一单位一方案要求,及时制订相关措施预案并按规定上报。对未填报《企业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》和报送上述相关措施预案的企业,不得进入载体内复工。
联系人:吴果秋
电话:68773612、18380444776
电子邮箱:969225237@qq.com
附件:企业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 (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)